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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韵传千古,妙手谱华章——论民族器乐教学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观念
来源:拙风文化网    作者:佚名    类别:国乐资讯    采编:尚思传统文化网




  内容提要:在现今艺术院校民族器乐课堂教学中,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观念,还没有在教学中充分的体现出来。
  在现今能够传承的技艺和作品中,由于民族器乐“口传心授”教学与传承方式的独特性,以至于在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的“规范性”、与教学中的“因材施教”还没有达到较为完美结合。
  纵观20世纪西方音乐的介入深刻地影响了中国音乐的发展进程,有的人选择了“全盘西化”,有的人执着于“国粹主义”,但更多的人在近乎莽撞的“中西融合”中,迷失了对传统音乐最真实的认识。而在中国民族器乐专门教育的课程体系和教学课程集群中则希望通过对传统作品和真正具有中国音乐语汇的作品尽量“本真”的演绎,最大程度地“复原”中国传统音乐的本来面目,从而为受到大量西方音乐影响的现代人展现传统音乐中的精髓。
  当然,这里有乐谱版本学和演奏版本与传承者与被传承者对音乐理解的问题,但在整个的传承性序列中,作为从事课堂教学的民族器乐演奏教师,如果你不去学习戏曲音乐、不去学习曲艺音乐、不去深入地研究与作品现关联的民间音乐现象,相信其作品演奏的风格和味道,不会有很强的艺术生命力!也会对中华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形成极有危害的“阻塞”!
  本文试图通过对民族器乐教学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之间关系的探讨,并结合一些相关的研究成果,引起民族器乐演奏专业教师对此类问题的高度重视。

  关 键 词:非物质文化遗产 民族器乐教学 风格 保护 传承

引言:

  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世界政治、经济格局发生重大变化,人类文化多样性存在面临前所未有挑战的严峻现实面前凸显出其自身的价值,因而受到世界各国普遍重视,一个原本比较生僻的概念迅速传播。一般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指的主要是依靠“口头和行为传承的文化”。中国民族器乐的演奏与传承方式即使现今高等艺术院校教学校序列和教学体系中,依然具有重要的作用。

  在现今音乐艺术院校民族器乐专业教学的课程序列中,专业主课的教学占总课时量的很大比重,也是专业艺术院校培养民族器乐演奏人才课程体系中的重要课程集群。

  在民族器乐专业教学内容的安排以及培养目标的制定上,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观念和意识,还没有真正地从课程序列和教师授课的环节中,给与充分的重视。所谓“原生态”的民族民间音乐和戏曲、曲艺等音乐形态,还没有在课程序列中给与应有的体现。

  就高等院校民族器乐演奏课程的历史来看,自卫中乐、刘天华等先生最初的作品创作和教学实践开始,我国的民族乐器,除极个别的如古琴、琵琶、唢呐等有很久远的独奏艺术历史外,由大多数都是从伴奏乐器脱胎发展而来。在曲目积累、训练方式方法和手段等方面,除其原始状态延传得曲目和演奏方法外的、尤其是在教学上、并没有很多的历史经验可以借鉴。在课程教学大纲中,所采用的曲目大多都是作曲家和演奏家创作的曲目,一些民间音乐曲牌、牌子曲、连缀的套曲等,由于技法传承等若干方面的因素,在整个课程体系中并没有占有一个合理的比例,甚至没有进入教学序列。同时也没有深刻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义在课堂教学中给与充分的重视。

  在整个教学体系人才几何式裂变过程中,(这里指的是教师传承体系中,同一流派传承者的扩散状态)。如果我们在教学理念上不去强化非物质遗产的保护意识,那末在未来,传承者所接受的教育,就有可能是一种异化后的传承结构,并在以后的传承中不断异化,直至传统风格的消亡,这决不是危言耸听,今天我们传承的每一个音符和细微的演奏技术,对于中国民族音乐的明天而言都是至关重要的。

  所以如何在民族器乐教学中重视和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已经成为民族器乐教学中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

一:树立文化遗产保护的观念

  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观念上来看,我们可以分成如下的两个方面: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以特定形式表现出来,如民间音乐、民间美术、手工艺制作等。在民间音乐由民间进入到学校教育后,所谓科学化、系统化的流水线教学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代替了“口传心授”的教学模式,古老的以演奏技艺渗透于生活之中的传承方式逐渐失去其实用性(如吹管乐器在婚丧嫁娶或其他仪式中的演奏等),但民间艺人在传承过程中的从容态度和严谨方式,及传承中中蕴含的对传统文化的追溯和延续,所呈现出一种超功利的审美性,也是我们今天课堂传承中所不具备的,正像著名的音乐学家何昌林先生1999年在原野作品暨独奏音乐会上所讲:“从演奏的技艺和风格来看,对“口传心授”的传承方式和教学方法值得我们进行重新的审视和认真的思考”。(着重号为笔者所加)。

  另一方面,非物质文化元素始终存在于各种文化形态中。关于中国的审美范畴中独有的“意”,即一切文化形态中的非物质元素,早在《庄子.天道》中就有论述:“视之所贵道者,书也,书不过语,语有贵也。语之所贵者,意也;意有所随,意之所随者,不可言传也。而世因贵言传书。世虽贵之,我犹不足贵也,为其贵非其贵也。”其中所说的“意”和“韵”即无法用文字表达的那部分韵味,需要用身心体会,也是民族器乐教学中“口传心授”之精华所在!

  任何一种乐器的演奏,无一不是要经过严格的训练而获得纯熟的演奏技艺。中国民族乐器更是如此。

  中国古代哲学认为“人为的技艺”达到高度纯熟的状态时,就成为人生修炼的重要形式,是达到道家所追求的“天人合一”境界的重要途径,而中国民族器乐演奏正是这样一种要求达到“高度纯熟的人为技艺”。

  现当代的民族器乐专业音乐教育,由于作曲家群体的加入和对西方乐器演奏技术的借鉴,近年来在作品的创作和演奏上进入了一个较为高峰的时期,各个乐器品种都各有一些各种体裁和风格的作品和全新理念的演奏技术出现。但纵观自50年代以后的创作,以及与之相关的专业教学,与民间音乐的距离好像也是越拉越大。

  在各个专业的教学和训练曲目中,民间音乐的采风活动几乎完全的与我们的教学脱离了,弹弦乐器与曲艺音乐的关系,吹管乐器与仪式音乐的关系,拉弦乐器与戏曲音乐的关系,在教学中,有的时候被强硬的割裂开来。

  对西洋乐器演奏技法的借鉴、对西洋乐器乐曲的移植,当然也包括本来为西洋乐器写作的民族风格的作品,几乎覆盖到全部的中国民族乐器品种。在传统民族器乐作品充满中国式旋律美感风格韵味与以强化机能训练为主的快速音阶式旋律之间,我们最后仅存的好像也只有一套并不十分适合我们民族乐器听觉习惯的所谓“强机能”与“高技能”。

  在教学曲目的安排上,我们既要遵循一定的教学规律,又要在选择作品上兼容并蓄,既有学院派大胆的现代技法作品但是更要有没有经过现代人“西化污染”的“原味”传统曲目和“原生态”具有纯正技法和风格的作品。

  在文学作品中,经典的诵读一直是有效进行学习的必由之路,在民族音乐艺术的传承中,为何一些经典的作品却没有在教学中得到充分的尊重和准确的传承? (着重号为笔者所加)。

  当然,也有一些作品能将演奏技术的发展与乐器性能和旋律写作紧密地进行结合。固然“难度”是一种挑战,而风格与韵味是不是一种更难得技术?

  就一些传统曲目的演奏,有的时候也在一些所谓的革新与进步之中,被演奏的几乎面目全非。可以毫不客气地说一句有的演奏家并不爱听的话:“究竟是你们发展的演奏艺术,还是你们使演奏走向穷途末端”?

  综观20世纪西方音乐的介入深刻地影响了中国音乐的发展进程,有的人选择了“全盘西化”,有的人执着于“国粹主义”,但更多的人在近乎莽撞的“中西融合”中,迷失了对传统音乐最真实的认识。而在中国民族器乐专门教育的课程体系和教学课程集群中则希望通过对传统作品和真正具有中国音乐语汇的作品尽量“本真”的演绎,最大程度地“复原”中国传统音乐的本来面目,从而为受到大量西方音乐影响的现代人展现传统音乐中的精髓。

  当然,这里有乐谱版本学和演奏版本与传承者与被传承者对音乐理解的问题,但在整个的传承性序列中,如果你不去学习戏曲音乐、不去学习曲艺音乐、不去深入地研究与作品现关联的民间音乐现象,相信作品演奏的风格和味道,不会有很强的艺术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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