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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文帝刘恒在位期间,有哪些为政举措?
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类别:汉朝    采编:尚思传统文化网




刘恒,即汉文帝,汉高祖刘邦第四子,母亲是薄姬,汉惠帝刘盈之弟,西汉第五位皇帝,是《二十四孝》中亲尝汤药的主角。下面历史资料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介绍,接着往下看吧。

前196年,汉高祖镇压了陈豨叛乱后,封刘恒为代王,其为人宽容平和,在政治上保持低调。前180年太尉周勃、丞相陈平迎立代王刘恒入京,是为汉文帝。即位之后,励精图治,兴修水利,厉行节俭朴素,废除肉刑,实现国家强盛,百姓小康,开启“文景之治” 的发端。后元七年(前157年)驾崩于未央宫,庙号太宗,谥号孝文皇帝,葬于霸陵。

为政举措

西汉王朝建立后,汉高祖、惠帝、吕后都着力于发展农业生产,稳定统治秩序,收到了显著的成效。然而刘恒即位之时,不仅国家财力严重不足,人民生活还相当困顿。造成这种贫困的状况,是由于“一人耕之,十人聚而食之”,农民遭受残酷剥削,淫侈之风日益严重,以及社会背本趋末的结果。这表明汉初一度缓和的社会矛盾,到刘恒即位时又逐渐趋于表面化。于是他开始大显身手,开始了他的治国之路。

政治

①司法

秦汉时期的黄老学一个主要特征是“守法而无为”,所谓“无为”,不是毫无作为,也不是漫无边际的放任,而是

不超越既定的法律规定。“法”是“无为”的界限,而无为的“道”又是“法”的根源。所以,要求“法立而弗敢废”,就是指立法之后不轻易变更,要“循守成法”。

汉初统治者坚持黄老之学“赏罚信”的思想,主张严格执法,即使皇帝也只有“执道生法”的权力,而不得犯法。汉文帝就是一位不以个人意志破坏法律规定而“循守成法“的皇帝。一次,刘恒出行中路过渭桥,有人从桥下走出,使刘恒乘车的马受惊而跑。廷尉张释之判处此人“罪金”(罚四两金)。刘恒要求处死。张释之向刘恒说:“法律是天子和天下人共同制定的,如果我们轻易地改变法律,就会使人们对法律失去信任,不知怎样做才对。”刘恒终究表示廷尉做得对。

黄老思想虽然吸收了法家的“执法”“守法”思想,但基于“安民”“惠民”的立场,对法家的“重刑轻罪”主张并不首肯。黄老思想不仅要求“君正”,而且要求“法正”。在这种思想作用下,汉初统治者坚持除秦苛法。刘恒元年(前179年)十二月,除“收孥连坐法”。明令宣布:“废除一人犯罪,家人收为奴婢及各种株连的法律。”这是对旧传统的否定,对成法的改革。

②改革刑制

废除连坐法(首孥连坐法)。

文帝十三年(前169年)五月,废除肉刑 ,改为处以笞刑和杖刑。

③令列侯归国

文帝二年(前178年)十月,因当时列侯多居于长安,离封邑很远,吏卒供给输送甚为劳苦,而列侯亦无机会去德化其封邑的百姓。于是下诏让列侯都到自己的封邑去。其中有的身居高位要职与诏令恩准留京的由其太子到封邑去。

④废除过关用传制度

文帝十二年(前168年)三月,废除进出关要出示证件的法令。

⑤入粟拜爵,改善农民处境

文帝二年(前168年),号称“智囊”的太子家令晁错向刘恒建议:“募天下之人入粟于边,以受爵免罪,不过三岁,塞下之粟必多矣。“并在其《论贵粟疏》中宣传此思想,本套思想非常符合刘恒时期充实国力的目的,于是,刘恒采纳了这个建议,采取公开招标价卖爵的办法来充实边防军粮。晁错又建议,入粟拜爵办法实行后,边境积粟足以支5年,可令入粟者输于郡县,是郡县也积粟;边境和郡县都已充实,就可以免除天下田租。入粟拜爵办法的实行,使农民的处境暂时有所改善。

经济

①安民为本

年轻的贾谊作《过秦论》为刘恒提出治国的根本方针为“牧民之道,务在安之”。这股要求安民的社会思潮,是惠帝以来朝野共同的要求,也是巩固西汉统治的需要。

②减省租赋

为了吸引农民归农力本,刘恒以减轻田租税率的办法,改变背本趋末的社会风气,用来激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刘恒二年(前178年)和刘恒十二年(前168年),曾两次“除田租税之半”,即租率由十五税一减为三十税一,即纳1∕30的土地税。刘恒十三年(前167年),还全部免去田租。自此以后,三十税一成为汉代定制。此外,算赋也由每人每年120钱减至每人每年40钱。

③减轻徭役

刘恒“偃武兴文”,“丁男三年而一事”,即成年男子的徭役减为每三年服役一次。这样的减免,在中国封建社会史上是独一无二的。

④废除盗铸钱令

文帝五年(前175年)四月,废除盗铸钱令,允许私铸。

⑤弛山泽之禁

文帝后六年(前158年),刘恒下令,开放原来归属国家的所有山林川泽,准许私人开采矿产,利用和开发渔盐资源,从而促进了农民的副业生产和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盐铁生产事业的发展。弛禁的结果,“富商大贾周流天下,交易之物莫不通” 。

军事

刘恒在位期间,继续对匈奴和亲。文帝前元三年(公元前177年),匈奴右贤王背弃和亲之约,率数万大军侵占河南地(今内蒙古伊克昭盟地区),并进袭上郡(今陕西绥德地区),杀略汉民,威胁长安。双方虽未交兵,但这次用兵是西汉自白登之围后对匈奴第一次大规模的军事行动,表明西汉王朝并不甘于和亲政策。

文帝前元六年(公元前174年),冒顿单于死,其子稽粥即位,号老上单于。文帝前元十四年(公元前166年)冬,老上单于亲率14万大军入北地郡,进占朝那(今甘肃平凉西北)、萧关(今甘肃固原东南)、彭阳(今甘肃镇原东南),烧毁中宫(秦宫,故址在今甘肃固原),前锋直抵岐州雍(今宝鸡凤翔)、甘泉(今陕西淳化西北),距长安仅200里,直接威胁西汉王朝的统治中心。刘恒得报,立即命中尉周谷、郎中令张武为将军, 发车千乘,骑十万 ,屯驻长安附近,防卫京师;又拜昌侯卢卿为上郡将军,宁侯魏遫为北地将军,隆虑侯周灶为陇西将军,东阳侯张相如为大将军,成侯董赤为前将军,大发上郡、北地、陇西等处兵马车骑迎击匈奴,苦战月余,老上单于方退出塞外,而汉军 逐出塞即还,不能有所杀 。从此, 匈奴日已骄,岁入边,杀略人民畜产甚多,云中、辽东最甚,至代郡万余人 。西汉王朝深以为患,不得不遣使者复与匈奴修好 和亲。

文帝后元四年(公元前160年),老上稽粥单于死,其子军臣立为单于,仍以中行说为亲信,积极准备攻汉。

文帝后元六年(公元前158年),军臣单于绝和亲之约,对汉发动战争。他以6万骑兵,分两路,每路3万骑,分别侵入上郡及云中郡,杀略甚众。刘恒急忙以中大夫令勉为车骑将军,率军进驻飞狐(今山西上党);以原楚相苏意为将军,将兵入代地,进驻句注(今山西雁门关附近);又派将军张武屯兵北地,同时,置三将军,命河内守周亚夫驻屯细柳,祝兹侯徐悍驻棘门,宗正刘礼驻霸上,保卫长安。此时,匈奴骑兵已进至代地句注边,边境烽火警报连连告急。汉军经数月调动,方抵边境地区。匈奴见汉军加强了守备,遂退出塞外。汉军也罢兵撤警。第二年,刘恒去世。

民族

刘恒即位后,不仅内政复杂棘手,边事也十分严峻,在国力不强的情况下,面对“胡强南劲”的形势,汉文帝采取了正确的策略,终于赢得了较好的外部环境。

匈奴

自白登之围以来,汉廷对匈奴实行和亲政策,虽然收到了一定效果,但是并不能根本解除匈奴贵族的威胁,双方一直处于战和不定的状态。

刘恒在位期间,为了谋求安定的和平环境,对匈奴一直采取克制忍让的态度,继续执行和亲政策,避免大动干戈。然而,匈奴虽然受益于和亲政策,但是却不信守和亲的盟约。汉廷急需行之有效的御边之策。

当时任太子家令的晁错上书汉文帝,分析汉朝与匈奴双方在军事上各自的长短,建议实行“募民实边”的策略。其主要内容为:在边地建立城邑,招募内地人民迁徙边地,一面种田,一面备“胡”;每个城邑迁徙千户以上的居民,由官府发给农具、衣服、粮食,直到他们能自给为止;迁往边地的老百姓,按什伍编制组织起来,平时进行训练,有事则可应敌,凡能抵抗匈奴人的侵扰,夺回被匈奴人掠夺的财富,则由官府照价赏赐一半。刘恒在不同程度上采纳了这个策略。

刘恒还在边地建立马苑36所,分布在北部和西部,用官奴婢3万人,养马30万匹。在民间,同样奖励老百姓养马,以满足边防对马匹的需求。

这些措施产生了积极的作用:改变了单一轮换屯戍的制度,既有利于对边郡的开发,又大大加强了抗击匈奴的防御力量;有利于休养和生息,使内地的社会经济迅速地恢复和发展;为后来汉武帝彻底解决匈奴问题打下了基础。

南越

战国秦汉时期,中国东南沿海一带及岭南一带,聚居一种支族众多的越族,被统称为“百越”。居住在岭南地区的越人,因地处“楚之南”,被称为“南越”。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统一岭南,在这里设置了桂林、南海、和象三个郡。秦末农民战争起义爆发后,行南海郡事的赵佗自立为王。

汉高祖时,赵佗接受“南越王“封号,从此“称臣奉汉约”,成为西汉王朝下的一个属国—南越国。吕后统治时期,对南越实行经济封锁政策,赵佗即以兵戎相见,与汉王朝分庭抗礼。

刘恒即位后,改变扼杀政策,采取安抚政策,向南越提供发展生产所需的铁器、农具、马牛羊等。并派人修葺赵佗在真定(今河北正定)的祖坟,置守邑,岁时祭祀。又撤掉进攻南越的军官,拜赵佗的兄弟做官。然后,遣陆贾再次出使南越。在刘恒诚意的感召下,赵佗谢罪称臣,从而再次赢得了发展经济的有利条件。到武帝时期,岭南地区经济文化发展已有较大发展。

刘恒对周边少数民族不轻易用兵,尽力维持相安友好关系,以礼相待,兄弟相称,这对于加强中原人民与周边少数民族人民之间的团结,增进友谊,起了很好的作用,进一步促进了汉朝时期各个民族之间的融合,对中华民族的形成和发展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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