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知是什么官?同知是明清时期的官名。同知为知府的副职,正五品,因事而设,每府设一二人,无定员。同知负责分掌地方盐、粮、捕盗、江防、海疆、河工、水利以及清理军籍、抚绥民夷等事务,同知办事衙署称厅。另有知州的副职称为州同知,从六品,无定员,分掌本州内诸事务。 同知与通判的区别府这级,只有知府,同知,通判三个是领导,分别是正四品,正五品,正六品。知府为一把手,同知,通判都是副手。 府同知为正五品官,在公文上称“丞”,尊称“司马”。按清代官制,府同知例由满、蒙七、八品京官拣选,也由大理寺卿左右寺庙丞、光禄寺署正、京县知县等升任。府同知如果要高升,照例要提拨为六部员外郎、各省知府及盐运司运同。 外府通判为正六品官,尊称“别驾”。按清代官制,例由满、蒙八、九品小京官中拣选,亦由詹事府主薄、兵马司副指挥、光禄寺典薄、京县县城、汉军八品笔帖式、外县知县等升任。如果府通判要高升,照例要提拨为京府通判、府同知、知州、盐运司运副及盐课司提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