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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培养了不少谋士,为何都没斗过司马懿呢?
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类别:三国    采编:尚思传统文化网




曹操军营的第一代谋士,郭嘉死得早,荀彧在三年前自杀了,荀攸去年病死了。老狐狸贾诩下了班就关上大门,跟别人也没有来往,俨然要做朝中的隐士(阖门自守,退无私交);程昱也交出了兵权,闭关不出(自表归兵,阖门不出)。

汉朝没落了

老谋士都在凋零。曹操决心在晚年培养一批第二代谋士,培养重点对象是刘晔、蒋济、司马懿。这次出征,刘晔和司马懿就在军中。刘晔,字子扬,是汉朝皇室之后,扬州人氏。那时候,对扬州人的印象是“轻侠狡桀”。刘晔一生,四个字占尽。

刘晔七岁的时候,其母病终,死前对刘晔说:“你爸爸的小老婆不是个好东西;你要是能除掉她,我就瞑目了。”刘晔成长到了十三岁。十三岁正是不顾后果的年纪,对付一个侍妾足矣。为了让母亲瞑目,刘晔提着一把刀入室把侍妾活生生砍死,把脑袋割下来送到母亲坟前祭奠。

这不是故事的正文,正文在下面。

刘晔长到了二十几岁的年纪,被地方上一个黑社会老大郑宝看中。郑宝要挟刘晔做他的狗头军师。郑宝是庐江郡地界上的一个小军阀,啸聚了一万多人在巢湖,虽然声势浩大一时,但铁定没有前途。刘晔自然不肯投奔一个水寇,便有了除郑宝之心。他设下鸿门宴,找了几名项庄,约定在郑宝喝醉以后下手。黑社会老大郑宝带了几百个保镖赴宴,一切按计划进行。

突然,出现了计划外的情况——郑宝不喝酒,环头四顾,警惕得很。项庄们不知道怎么办,一时傻了眼。刘晔一不做二不休,自己动手拔出佩刀杀死了郑宝,把脑袋提出来招抚了郑宝的小弟们。郑宝控制的这条街自然就作为刘晔的见面礼归属了另一个大佬刘勋。以鸿门宴杀人不是新招,但在项庄无法代为捉刀的情况下项羽亲自动手,恐怕比较罕见。后来刘勋被孙策打破,北归曹操,刘晔就入了曹操的幕府。

年纪轻轻就把杀人当儿戏的刘晔,其胆略侠风绝非寻常谋士所能望其项背。曹操出征张鲁时,刘晔与司马懿同任主簿,既是同事,又是竞争对手。遇上这样的竞争对手,谁不胆寒?

这次曹操要打的人是张鲁。

汉中是由四川盆地兵出中原的北门户,也是中原遏制益州的南大门,战略地位本就十分重要。再加上刘备刚在去年攻占益州,对于曹操而言,攻占汉中势在必行。汉中四围崇山峻岭,在大平原上厮杀惯了的曹操在这里行军很不习惯。再加上军粮运输又跟不上(谁叫你逼死了荀彧呢),曹操有了退心,下令撤军。司马懿暗笑:曹操的浪漫主义又犯了,总在关键时刻掉链子;不过这次军粮确实已经不足了,而张鲁守军又虎视眈眈于前方,强行攻打难免出问题,退军不失为一个万全之策。

大军正在撤退,此时身在后军督军的刘晔,听到消息快马加鞭来到前营,喘息未定对曹操说了四个字:“不如致攻!”(不如尽力进攻。)刘晔分析:第一,我军粮道不继,返途又漫长,退军的话,一样损失很大;万一张鲁再偷袭其后,像当年张绣那样,那岂不是完蛋了?

曹操开始后悔撤军,刘晔接着分析:第二,不过好在丞相英明,命令大军假装撤退。现在我军已经开始撤退,敌人必然守备松懈;我们正好利用这个机会突然杀个回马枪!丞相真是好计谋啊!曹操摸着胡子,内心一片得意,连忙派出将领乘险夜袭,张鲁守军果然懈怠不防,被杀个措手不及一溃千里。曹操顺利拿下汉中。汉中之战,刘晔这位令人生畏的同事大出风头,在与司马懿的竞争中先拔头筹。司马懿却并不在意。

人的一生会有很多对手,如果对于每一个对手的每一次成功都耿耿于怀,那将是一件非常累的事情。即便是嫉妒,也要有策略;事无巨细地嫉妒,只会导致心脏病。快速应对战争中的突发事件、兵行险着是刘晔的长项,嫉妒是嫉妒不来的。如何扬长避短,才是司马懿应该考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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