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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书法观与当代书法的发展
来源:中国文化报    作者:佚名    类别:美艺资讯    采编:尚思传统文化网




    书法历来被看作是中国文化的核心,如果赞同这一基本的观点,那么我们就不难发现:有着深厚传统文化内涵的“书法”,在当代书法创作中已经“越写越小”,大多数书法家封闭在狭小的书法圈子里,既缺少对传统的深度研究,又与当代文化缺少必要的关联,根本无法构成代表一个时代精神的文化意义。

    毫无疑问,为当代书法创作寻找新的标准,是关乎书法未来走向的重要课题。我们对书法创作空间的种种尝试和实验,都是为了从某个方向上打开书法没有被充分发展的创作空间,它们可以构成一个时代的书法艺术标准的某一部分,但不可能是全部。书法作为以汉字为载体的艺术,如果失去了“汉字文化”的基础,则难以构成其独立的“艺术”意义;而缺失了当代文化的立场,“书法”就会与当代人的生存处境失去关联,就会失去在当代文化中存在的基本价值。所以,只有回到书法的源头,从“书法文化观”的角度,对书法的价值给予重新的认识和判断,并赋予书法在当代文化中的意义,才有可能为这个时代找到新的标准。

    我们无法想象,一种艺术只通过因袭和临摹传统延续下去。一个时代总有一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环境、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这种特定的时代精神,会通过那些敏感而富有想象力的艺术家,通过高超的技术手段、独特的生命体验创造性地表现在自己的作品中。从文化史的角度来看,那些打上时代深刻烙印的艺术作品和创造了独特风格的艺术家,会从特定的时代艺术潮流中挑选出来,成为传统的一部分流传下去。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当代以临摹和因袭古代经典法书为特征的“传统书法”,除了作为自娱功能的大众文化的存在价值外,能不能成为代表这个时代精神的当代书法艺术?

    但是,近20年来的现代书法探索,无论作为一种什么“主义”出现,基本上是受西方现代艺术思潮的影响,将“书法作为一种图像艺术”这样一种理论框架下展开的。毋庸置疑,自觉地将书法艺术上升为“造型视觉艺术”,并对其内在的形式规律进行探究,极大地拓展了书法艺术的创造空间,为书法带来多种发展的可能性。但由于理论准备上的不足和西方现代艺术观念的影响,上世纪90年代以来的现代书法实验,实质上将博大精深的“书法”导向单纯的造型艺术:片面追求汉字的造型趣味和章法构成上的形式意味,替代了内在人文内涵的探求,从而使书法独特的文化含量和丰富的人文精神诉求置于附属的位置;甚至将“书法”作为中华民族文化的符号,简单地“搬用”和“挪移”到现代艺术创作中。这种对书法艺术本体认识上的误区,使书法创作越来越趋向于简单化——只要具备一定的汉字造型能力,掌握形式构成法则,就可以创作出符合造型艺术要求的现代书法作品。也就是说,近20年的现代书法实验是以“艺术”的名义,削弱了书法深厚的文化内涵,甚至已经割裂了与传统的内在关联。如果将“书法”脱离开原本的文化范畴,界定为一种单纯的“造型艺术”,书法就会失去最广泛的欣赏群体和发展基础。现代书法难以继续向深处探索的根源也在于此。

    20年的书法发展,经历了一个从“回归传统”到“走向现代”再到“回归传统”的轮回。当代书法究竟向哪里走?按我个人的观点,首先应该回到书法的起点,重新认识书法的本原。换句话说,真正意义上的当代书法,应该站在“大书法观”的角度,在深入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开创书法尚未发现或者说没有被自觉认知的文化价值和形式语言因素;而当代书法标准的建立,既不能割裂与传统的关系,同时要在当下的文化语境下,提出新的问题,赋予古老的书法以当代文化的核心意义。

    这里提出的“大书法观”,也就是“书法文化观”。也就是从文化意义上重新界定书法艺术的范畴,从而找出书法尚未打开的探索空间。(曾来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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