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中华传统文化 构筑中华人的精神桥梁" | www.3cwm.com Publish.v.3.0
尚思传统文化网
  • 1
  • 2
  • 3
  • 4
  • 5
您当前的位置:尚思传统文化网 > 中华养生 > 中医养生 > 正文
冬季腹泻 就该从“寒”论治
来源:中华康网    作者:佚名    类别:中医养生    采编:尚思传统文化网




冬季腹泻,是由于感染轮状病毒后引发的,以腹泻水样便为主,伴发热、咳嗽、呕吐等症状的一种肠道疾病。该病好发于秋冬节(10月~次年1月),6个月至18个月的婴幼儿为高发群体。

西苑医院安效先教授善于运用钱乙的治脾良方——七味白术散加减治疗该病,每试必效。下述验案一则:

邱某某,女,7个月,2008年12月20日初诊。水样便1周,一日5~6行,有黏液,其母予“黄连素”、“阿莫西林”,症状不减。患儿排便时哭闹,纳乳少,眠不安,未发热,不咳,尿量不多,囟门不凹,哭时有泪。查体:咽略红,舌红,苔白,肺心(-),腹软。便常规示:白细胞(2/HP),轮状病毒(+)。

诊断:冬季腹泻。

疏方:粉葛根5g,藿香6g,木香2g,黄连3g,炒白术5g,生山药10g,炒山楂6g,乌梅5g,银花10g,诃子肉3g,炒谷芽10g,车前子(包)5g。4服,水煎服。

二诊,诸症悉除,便常规正常,即告病愈。

按:冬季腹泻,即轮状病毒肠炎,是临床上比较常见的季节性小儿消化系统疾病之一。因该病发病急,腹泻多以水样便为主,易造成脱水及酸中毒。目前西医抗病毒药物较少,而中药治疗该病有很大优势。

中医将腹泻冠以“泄泻”之名,秋季腹泻亦归属于该病之列。安效先教授通过多年的临床观察和经验总结,认为本病外因责之感受风寒,内因责之脾胃受损,是以“夹虚、夹湿、夹滞”、久则伤阴伤阳为病理变化的一种疾病。

该病以秋冬季为发病高峰,风寒之邪为泄泻的发生提供了外在条件。

小儿脏腑娇嫩,形气未充,御邪之力尚弱;且具有“肺常不足”、“脾常不足”的生理特点。肺气不足者,卫外不固,每遇外邪,常致藩篱失守,而邪入于里;脾常不足者,邪入中焦,致脾胃受损。

脾阳受损或脾脏本虚,又为泄泻的发生创造了内在条件。

脾为湿土,伤则健运不足;胃为燥土,损则消磨乏功。同时,湿反困之,致脾胃运化失司,饮食物不能及时消化,又多易夹积生滞。

另外,该病多以水样便为主,或夹黏液,从病因上分类,宜归属于寒盛泄泻。正和《素问·至真要大论》所言:“诸病水液,澄澈清冷,皆属于寒。”

在治疗原则上,安效先教授抓住病标为“寒”,病本为“虚”的特点。不拘泥于众医家从“湿热”论治,单以“清”、“消”概之的局限,而是结合小儿体质和症状表现,采用“补消兼施”或“寓消于补”之法。

在选方上,安效先教授偏睐“七味白术散”,该方出自儿科名家钱乙的着作《小儿药证直诀》,由四君子汤加木香、藿香、葛根构成,主治脾胃虚弱,津虚内热之证。

安效先教授认为,治小儿泄泻,应以甘淡温润之法为宜。而该方温补而不燥、甘淡而不腻,既有四君子汤扶助脾阳、健运中州,又有藿香化湿醒脾、木香行气消滞。而方中葛根一味,用意尤妙。该药辛甘性凉,轻扬升散,通太阳经输,升阳明津液,既达里邪于外而清热解表,又鼓舞脾胃之气而生津止泻。安效先教授认为:该药为风药,中医取类比象,认为“风能胜湿”,故其能祛湿而不伤正,止利而不留寇。故治疗诸下利者,皆可用之。

择此方正如《医宗金鉴·泄泻》所云:“脾土强者,自能胜湿,无湿则不泄。”

本方针对脾胃素弱、或久泻伤中,患儿表现为纳食素差、食后即泻、体瘦面白、神疲倦怠,舌淡苔瘦薄,便常规无异常者,皆可放胆用之。

若湿重者,辅以车前子、炒苡仁、桔梗;有热者,辅以银花、连翘、车前草、青蒿,荷叶;久泻不止者,辅以山药、芡实、灶心土、莲子肉,诃子肉。

安效先教授亦喜用黄连,其药苦寒,清肠胃之热、燥中焦之湿乃为上品。且和木香成“香连丸”,对腹泻伴疼痛,表现为泄时哭闹的患儿必用之。然安效先教授取之多不过钱。师言:苦寒之品,皆可败胃,而小儿脾胃尤弱,不耐克伐,宜中病即止。针对食积不化,碍胃助邪,患儿表现为矢气秽臭、腹胀厌食、口气酸腐、粪中有奶瓣或夹杂不消化食物,舌苔白腻垢浊,便常规可见脂肪颗粒者,择焦三仙、鸡内金、炒谷麦芽以磨谷消滞;砂仁、豆蔻、炒莱菔子以除满消胀;延胡、白芷、陈皮以理气止痛。

泄泻变证,以伤阴伤阳为多见。小儿时期,稚阳未充,稚阴未长,加之该病泻下如水的病理特点,往往耗阴伤阳,甚则阴阳两伤。因此,安效先教授在处方用药上,亦重视顾护阴阳。如患儿表现为精神萎顿,手足不温时,择太子参、党参、炮姜、龙骨、牡蛎以回阳救逆;表现为皮肤干燥,尿少囟凹时,择乌梅、五味子、石斛、麦冬、白芍、甘草以酸甘化阴。

安效先教授亦重视中西医结合治疗,如配合液体疗法,纠正水和电解质紊乱;配合抗生素控制感染等。

中医养生推荐


中华养生推荐
尚思传统文化网
[www.3cwm.com]
投稿,意见及建议,合作事项请联系QQ:527923561
本站法律顾问机构:海诚律师事务所
手机扫描二维码,也可浏览哦